(一)蘇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安全生產現場監理行為的通知》(蘇建筑安全委辦〔2022〕30號),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12月1日起實施!明確監理人員配備標準,最嚴予以監理單位立案查處
一、文件明確了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和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監理機構主要管理人員人員配備標準
二、明確監理安全巡視檢查頻次如下:
1.專業監理工程師應組織進行日常安全巡視檢查,每天不少于1次;總監理工程師(或總監代表)應對專業監理工程師巡視檢查情況的真實性負責,并每周組織至少1次安全巡視檢查。巡視檢查范圍為施工現場、生活區和項目部,包括各單位工程、宿舍、食堂等。巡視檢查情況記入專項巡視檢查記錄或《監理日志》。
2.在危大工程實施期間,由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專項巡視檢查,每天不少于1次;在超危大工程實施期間,由總監理工程師(或總監代表)組織專項巡視檢查,每天不少于1次。巡視檢查情況記入江蘇省監理用表(第六版修訂版)《危大工程巡視檢查記錄表A.0.18》。
3.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開展極端災害天氣、疫情防控、消防、節假日等專項安全巡視檢查。
三、量化考核
全市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全面使用質量安全監理監管系統。
項目所在地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項目主監員通過質量安全監理監管系統、實名制系統,適時查看監理人員到崗履職、使用監理記錄儀等情況。
每季度末對監理企業監理人員到崗、安全巡視檢查情況進行量化考核,考核結果經所屬單位確認后按一定比例納入監理企業信用綜合評價體系。
四、嚴格處置
屬地住建部門及其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等機構對施工現場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施工現場存在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22版)》所列情形之一、而監理企業在日常巡視檢查過程中未發現的,按下列要求處置:
1.首次發生的,由屬地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對監理單位開具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到位,并按每個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0.1分的標準,扣減該企業當季信用綜合評價分。
2.同一情形發生二次及以上的,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住建部令第37號)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監理單位立案查處。
(二)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住房城鄉建設系統企業資質審批有關事宜的通知》(贛建審批〔2022〕110號),2022年11月17日發布
可按現有標準升二級、不考核業績!12月6日起,可通過系統直接申請二級資質
2022年12月6日起,凡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含持有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三級資質的企業),都可通過“江西住建云”平臺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系統直接申請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二級資質。
2022年12月6日起,凡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含持有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三級資質的企業),都可通過“江西住建云”平臺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系統直接申請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二級資質。
我省核發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滿的,統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三)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關事宜的通知》(青建工〔2022〕277號),2023年1月1日起執行
全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建筑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滿的,資質證書有效期統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企業通過合并、跨省變更事項,承諾制方式取得有效期1年資質證書的,不適用上款規定。
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可直接申請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二級資質。
我廳將啟動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預警系統,由系統自動對建筑業企業進行資質動態核查,發現不符合相應資質標準要求的,對企業發出警告,責令企業限期整改,整改期間內企業不得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升級、增項,逾期仍未達到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撤回其資質證書。
(四)山東省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濟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14部門聯合發布《印發關于促進我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十二條措施的通知》(濟建發〔2022〕41號),2022年7月20日起發布
政府和國有資金投資項目要嚴格執行工程預付款、進度款和竣工結算制度,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不得將未完成審計作為延期工程結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
(五)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山東省歷史文化街區微型綜合管廊設計導則》、《山東省城市設計技術導則》,2022年12月7日起發布
為提升歷史文化街區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改善歷史文化街區人居環境,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組織編制了《山東省歷史文化街區微型綜合管廊設計導則》,經審查通過,批準為山東省工程建設技術導則,編號為JD37-002-2022。
為規范山東省城市設計編制工作,提高城市設計成果質量,增強城市設計編制工作科學性和實效性,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組織編制了《山東省城市設計技術導則》,經審查通過,批準為山東省工程建設技術導則,編號為JD37-003-2022
(六)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發布<山東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技術指南(建筑、結構)(消防給水與滅火設施)>的通知》,2022年12月9日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七)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同意淄博、濟寧、日照、德州市4市開展省級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建設的通知》(魯建節科函〔2022〕12號),2022年12月21日發布
(八)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我省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關事宜的通知》(晉建市函〔2022〕1640號),2022年11月25日起發布
施工企業應在平臺錄入從業人員信息!否則不作為資質申報有效人員認定
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滿的,統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3月15日前,山西省具有施工總承包和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應在山西省智慧建筑管理服務信息平臺進行用戶注冊,并登記企業基本信息和滿足現有相應資質標準要求從業人員的注冊執業資格、技術職稱、專業崗位資格證書等信息。
對未進行信息登記的人員,不作為企業資質申報和動態監管有效人員認定。
部分建筑業企業資質申報要求
1.施工總承包和專業承包資質申報要求。
新申請施工總承包或專業承包二級資質的企業,其資產、技術負責人應滿足申請資質相應類別和等級標準要求,注冊建造師、職稱人員、技術工人、技術裝備等其他指標需滿足相應類別最低等級標準要求,企業業績不做要求。
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增項和升級的企業,應確保已有資質技術負責人滿足相應類別和等級標準要求,其余人員指標滿足相應類別最低資質標準要求,方可提出其他資質申請。
其中申請資質增項的,與新申請資質要求一致;申請資質升級的,仍按照現行資質升級的有關規定執行。
2.企業資質重組、分立等變更事項辦理要求。
企業因重組、分立按照“建市〔2014〕79號文”辦理資質變更時,應確保企業資產、技術負責人滿足相應類別和等級資質標準要求,其他指標需滿足相應類別最低等級標準要求。
(九)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關事宜的通知》(浙建建函〔2022〕418號),2022年12月9日起發布
住建廳:申請二級資質前,需將建造師等人員及業績錄入監管服務系統!
1.省廳核準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和設區市建設部門核準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滿的,統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資質在有效期內但尚未取得電子證書的企業請于有效期屆滿前在浙江政務服務網通過資質認定(變更)事項換發電子證書,資質已超有效期范圍且仍未取得電子證書的企業請與發證機關聯系換證事宜。
3.凡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可直接申請或通過升級申請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二級資質。
企業直接申請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二級資質時,企業資產和技術負責人經歷、職稱或執業資格等條件需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 建市[2014]159號)規定的相應類別二級資質標準要求,注冊建造師、職稱人員、技術工人、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個人業績、技術裝備等其他指標需滿足相應類別三級資質標準要求。企業申請升級的,應滿足現行二級資質標準要求。
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的個人業績指作為施工項目經理主持完成的工程項目。
4.企業申請上述建筑業企業資質前,需將注冊建造師、職稱人員、技術工人、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及個人業績等信息錄入“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供浙江政務服務網提取使用。
5.自發文之日起,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個人業績全部按照屬地核查原則審核入庫,項目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審核屬地個人業績真實性,將個人業績審核表上傳至監管服務系統。
(十)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筑信息模型技術推廣應用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的通知》(黑建建〔2022〕11號),2022年12月30日發布
行動計劃分為三個實施步驟:
一、試點應用階段(2023年)。哈爾濱市、哈爾濱新區、齊齊哈爾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慶市“規模以上工程”BIM應用率應達到60%以上,其它地區應達到30%以上。各地應有計劃地選擇一批投資額在1億元以上或單體建筑面積2萬平米以上技術復雜、管理協同要求高的工程進行 BIM技術應用試點,形成示范效應。
二、推廣應用階段(2024年)。哈爾濱市、哈爾濱新區、齊齊哈爾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慶市“規模以上工程”BIM應用率應達到100%,其它地區應達到60%以上。哈爾濱市、哈爾濱新區和大慶市應培育一批全生命周期 BIM集成應用的示范項目在全省進行推廣。
三、全面應用階段(2025年)。全省“規模以上工程”BIM技術應用全面覆蓋,在全省培育一批全生命周期BIM集成應用的優秀示范項目和達到 BIM深度應用標準的示范單位。
(十一)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黑建規范〔2022〕11號),2022年12月31日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承攬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總承包企業、工程總承包企業,以及承擔建設單位依法發包專業承包工程的企業(以下簡稱投保單位),是安責險的投保主體
安責險的保費以項目為單位一次性繳納,在安全文明措施費中單獨列支,納入項目建設成本。
(十二)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全省建筑施工領域全面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的通知》(黑建工〔2022〕20號)
自2023年1月1日起,本省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的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及拆除工程應當投保安責險。一是新開工項目,在項目開工前,應當按工程造價足額投保安責險。二是在建項目,應當根據剩余工程量,于1月20日前足額投保安責險。三是結轉項目,在項目復工前,應當按照剩余工程量足額投保安責險。四是拆除工程,在拆除作業前,應按項目類別及投保分類足額投保安責險。
(十三)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新冠疫情常態化防控費計取的指導意見》(吉建造〔2022〕4號),2022年11月22日發布
本指導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已經完成竣工結算的工程,不再調整。
調整現行建設工程(包括建筑、裝飾、安裝、市政、園林及仿古建筑、房屋修繕及抗震加固、城市軌道交通)費用定額,措施項目費中增加新冠疫情常態化防控費,計入稅前工程造價。
新冠疫情常態化防控費按建設工程定額人工費的3%計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