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關于印發<廣東省電力設施遷改工程建設其他費用計價導則(2022)>的通知》(粵標定函〔2023〕18號),自2023年5月1日起實施
本導則自2023年5月1日起實施,適用于廣東省行政區域內電力設施遷改工程建設其他費用的計價活動。
(二)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等6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印發<重慶市“三師進企業,專業促更新”行動方案>的通知》(渝建人居〔2023〕3號),2023年2月2日印發
該《方案》旨在推動以規劃師、建筑師、工程師(即“三師”)為主,并涉及策劃咨詢、經濟測算、運營管理、文史藝術等方面專業人士參與重慶城市更新項目,這也是全國首創的組織專業力量服務企業、服務基層、服務群眾參與城市更新的活動。
一、工作原則
●政府統籌,多方參與。
●公益優先,市場合作。
●專業賦能,服務項目。
●市區聯動,精準協同。
二、工作目標與計劃
所謂“三師”,指以“規劃師、建筑師、工程師”為主體,包括但不限于咨詢管理、工程經濟、商務運營、法律事務、藝術文史等各領域專業人才和政府部門相關人員所構建的城市更新服務團隊統稱。根據《行動方案》,重慶將用兩年時間在中心城區開展“三師進企業,專業促更新”行動。
根據《重慶市“三師進企業,專業促更新”行動方案》,重慶將用兩年時間在中心城區開展該行動。 2023年,將建立“三清單一平臺”(即建立三師、項目、企業三張清單臺賬以及城市更新資源對接信息平臺),選擇一批具有商業屬性和盈利能力、適于市場化運作的項目開展試點。 2024年,“三師進企業,專業促更新”行動將全面推廣,逐步融入城市更新工作體系,推動“三師”參與更多城市更新項目。
三、主要任務
1、以三張清單為基礎,建立資源對接信息平臺
2、以“項目總師”為核心,精準匹配供給和需求
3、以更新項目為載體,統籌開展五項服務
(1)項目謀劃服務(項目謀劃階段)。
(2)項目推介服務(項目生成后)。
(3)企業合作服務(項目推介后)。
(4)卡點協調服務(項目實施階段)。
(5)政策創新服務(定期開展)。
4、以獎勵激勵為手段,建立可持續推進機制
四、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
2、強化監督考核。
3、加強宣傳引導。
(三)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重慶市民政局聯合發布《關于印發<重慶市跨行政區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管理辦法>的通知》(渝建〔2023〕4號),2023年2月14日印發,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為滿足實際重大公共利益需要,規范實施跨行政區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有效地協調處置相關區縣的房屋征收和補償主體責任、征收補償標準等方面的意見分歧,制定了本《辦法》。
一、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我市跨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
二、《辦法》主要內容
1、明確了相關部門和單位及政府的職責。市住房城鄉建委牽頭,會同市民政局、市國土房屋評估經紀協會等部門和單位,負責全市跨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補償和評估方面的監督、指導和協調工作。相關區縣政府履行本行政區域內的房屋征收與補償的主體職責,保障市級重大項目的建設需要。
2、明確了行政區劃確認的原則。法定行政區域界線能清晰區分和反映國有土地上房屋行政區劃歸屬的,毗鄰區縣政府按照行政區域界線開展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不能清晰區分的,由毗鄰區縣政府協商確認。協商不成的,聘請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將法定行政區域界線細化落地后確認。
3、明確了跨行政區域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相關事宜。跨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工作由一個區縣牽頭實施,原則上實施統一的補償標準,由相關區縣政府協商確定。相關區縣可以組織本區縣的房屋征收部門開展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也可以委托其他相關區縣的房屋征收部門,或者由相關區縣臨時組建的房屋征收部門代為實施。
4、明確了房屋評估監管和信訪訴訟的相關事宜。由相關區縣按照本區縣的有關規定確定、委托評估機構,并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屋征收與補償方面的信訪和行政訴訟等工作。
(四)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規范工程造價咨詢行業管理的通知》(渝建管〔2023〕28號),2023年2月20日印發
為持續深化工程造價咨詢行業“放管服”改革,不斷規范造價咨詢執業行為,營造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就進一步規范工程造價咨詢行業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堅持誠信原則,倡導優質優價
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應堅持獨立、客觀、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鼓勵以執業質量為核心、綜合考慮信用和價格等因素擇優選用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倡導優質優價,促進行業有序競爭。?
二、切實落實委托人主體責任
1、擇優選用咨詢企業。
2、依法簽訂咨詢合同或委托協議。
3、加強全過程跟蹤管理。
4、政府投資項目發揮示范作用。
三、嚴格規范咨詢企業執業行為
1、依法承攬咨詢業務。
2、規范開展咨詢活動。
3、積極參與信用評價。
四、實施分類差異化監管
以我市概算定額參考費用為基準,根據造價咨詢服務取費等情況,對咨詢項目涉及的合同雙方實施分類差異化監管。
五、充分發揮行業協會自律作用
應加強會員管理和行業自律,完善行業職業道德準則、咨詢業務操作規程等行規行約,倡導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誠信經營和公平競爭。
(五)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強全省裝配式建筑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3〕66號),2023年2月10日發布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裝配式建筑產業發展的意見》(皖政〔2020〕21號)提出,裝配式建筑可按照技術復雜類工程項目招投標;裝配率超過50%的裝配式建筑,在推廣試點示范階段可采用邀請招標的方式。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有關決策部署,加快推動裝配式建筑發展,規范裝配式建筑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起草了《通知》。
《通知》共8條,包括裝配式建筑評價、項目建設組織方式、招標文件編制、投標資質資格、評標辦法完善、評標專家抽取、監管重點等內容。
一是開展裝配式建筑評價。明確建設單位組織專家按照安徽省地方標準《裝配式建筑評價技術規范》(DB34/T 3830-2021)進行裝配式建筑裝配率預評價。凡同時滿足各評價項最低分值要求的,即可認為裝配式建筑。
二是完善建設組織方式。裝配式建筑項目原則上采用工程總承包組織模式。推動設計、施工、部品部件生產等企業向具有工程管理、設計、施工、生產、采購能力的工程總承包企業轉型。鼓勵裝配式建筑項目采用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形成“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咨詢”組織方式。
三是優化招標方式。裝配式建筑可按照技術復雜類工程項目招標投標。裝配率超過50%的裝配式建筑項目,在推廣試點示范階段,工程總承包或工程設計、施工、監理可采用邀請招標方式。
四是規范招標文件。招標人可以根據項目情況,從企業資質和人員資格、施工經驗提出投標人資格要求,可以將裝配式產業基地企業、具有構件生產能力、投標人承諾的更高裝配率作為加分項,可以從投標人技術實施方案、總承包管理能力、施工工藝、信息化管理水平、信用狀況、構件生產商的生產能力等方面設置評審條款。
五是嚴格資質資格管理。裝配式建筑工程總承包項目的承包人應當具有與工程規模相適應的工程設計資質和施工總承包資質,或者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組成聯合體。裝配式建筑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取得相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關鍵崗位作業人員需按規定取得培訓考核合格證書。
六是完善評標辦法。明確裝配式建筑項目可以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辦法,可以設置相關評審條款。鼓勵采用“評定分離”方式確定中標人,“評定分離”定標規則應在招標文件中予以明確。
七是優選評標專家。明確裝配式建筑項目的評標專家從省綜合評標評審專家庫中隨機抽取,至少有2名預制構件組裝和裝配等裝配式建筑相關專業專家。評標專家應熟悉裝配式建筑評價技術規范或建設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從事裝配式建筑相關工作,包括項目管理、造價、設計、施工、質量檢測、構件部品生產和科研咨詢等。
八是強化監督管理。要求各地加強對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監管,完善本地區招標投標管理規則,規范裝配式建筑專家入庫管理。建設單位要強化裝配率評價工作,不得借裝配式建筑項目的名義隨意改變招標范圍、方式及法定程序,變相實施虛假招標。
(六)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住宅工程質量管理的若干措施》(建質〔2023〕4號),2023年2月23日發布
《措施》分四部分,共15條。
第一部分為責任落實方面。一是壓實建設單位首要責任。建設單位是工程質量第一責任人,依法對工程質量負首要責任。二是壓實參建各方主體責任??辈臁⒃O計、施工、監理、工程質量檢測、施工圖審查等單位依法對工程質量負責。三是壓實行業監管責任。強化各級政府以及主管部門對工程建設全過程的質量監管。
第二部分為責任追究方面。一是認真落實“府檢聯動”工作機制,推進工程質量安全領域檢察公益訴訟工作。二是從嚴懲處工程質量問題責任主體。三是強化信用管理。將責任主體在住宅工程質量回訪、保修等情況納入企業信用評價內容,加強對守信責任主體的政策支持和失信責任主體的懲戒。
第三部分為保障體系方面。一是嚴格工程竣工驗收管理。二是加強工程質量與房屋預售聯動管理。因發生違法違規行為、質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質量安全問題被責令全面停工的住宅工程,暫停其項目預售。三是強化省對市級質量工作考核。四是嚴格評優評先管理。工程發生質量安全事故、因質量安全問題被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處罰的,或由于工程質量安全信訪投訴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一律不得參與申報“黃山杯”獎、優秀建筑業企業、優秀勘察設計獎等評優評選。
第四部分為方法創新方面。一是推進住宅工程業主開放日制度。二是發揮專家專業技術作用。發揮省級住宅工程質量專家委員會和技術支持機構作用,常態化開展住宅工程質量“江淮行”活動,妥善及時化解矛盾糾紛。三是推進行業監管與媒體監督融合。采取“工程質量安全專管員+媒體鏡頭”方式,對暗訪暗查發現的質量安全問題隱患,通過新聞媒體堅決予以曝光并跟蹤整改到位,并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理到位。四是推進工程質量保險制度。五是積極回應關切。快速及時處理群眾關注度較高的輿論輿情,并積極回應輿論關切,選擇通過接受媒體采訪、召開新聞發布會等方式,發布權威信息,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
(七)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建省省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閩政〔2023〕2號),自 2023年1月19日印發,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實施項目代建制對加快省級政府投資項目建設、提高項目建設質量有較為明顯的作用。為進一步推行代建制,更好規范政府投資管理、提高投資效益,省發改委對《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建省省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閩政〔2007〕11號)中存在的代建范圍、代建費用需進一步明確,代建管理單位選取方式需進一步優化等問題進行了修訂,形成了《福建省省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管理辦法》分為總則、項目單位和代建單位、代建項目組織實施程序、項目投資計劃與資金管理、監督管理、附則六個部分,共35條。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1、采用代建方式項目的適用范圍調整問題
《管理辦法》明確采用代建方式建設的項目適用范圍,包括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民政及社會福利、保障性住房等社會事業項目,法院、檢察院、公安、監獄、戒毒所等政法設施項目,機關和事業單位的辦公、業務、技術用房及其配套設施用房項目和其他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為更好推廣代建制,進一步規定省級政府投資項目總投資3000萬元以上的,原則上依照本辦法推行代建制,建設單位具有自行組織建設能力的可以自行組織建設。
2、代建管理費計取問題
《修訂稿》結合價格、基本建設項目建設成本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將代建管理費相關規定修改為:“項目代建管理費列入項目概算,按照項目建設管理費限額標準,由項目單位和代建單位根據代建工作內容、代建單位投入、項目特點及風險分擔等因素在代建合同中約定。”并明確代建單位可以承擔前期咨詢、招標代理等專業服務,由項目使用單位另行支付服務費用,具體費用在項目代建合同中約定。
3、代建單位選取問題
《修訂稿》明確項目建設單位選取方式為:代建管理費100萬元以上的可以采用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方式,存在特殊情形的,經省政府同意,可以直接指定代建單位。100萬元以下的可以采用更為靈活的非招標方式(競爭性磋商、競爭性談判等)。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建省省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閩政〔2007〕11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建設廳關于福建省省屬社會事業重點項目代建制實施辦法的通知》(閩政辦〔2009〕44號)同時廢止。
(八)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福建省農村村民建房質量安全和建筑風貌管理規定>的通知)》(閩建〔2023〕2號),自 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一、適用范圍
本省行政區域內鎮鄉、村莊(不含城市、縣級人民政府所在地鎮、開發區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的鎮鄉、村莊)規劃區內,農村集體土地上農村村民建房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城市、縣級人民政府所在地鎮、開發區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的鎮鄉、村莊居民建房按照城市、縣級人民政府所在地鎮、開發區的規劃和有關規定進行建設和管理。
二、對農村村民建房管理的職責分工的具體要求
《規定》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提供質量安全和建筑風貌管控技術指導和服務。承擔限額(建筑面積500平方米且工程投資額100萬元,下同)以上的集中統建住宅、多戶聯建三層以上住宅的施工許可和質量安全監督??h級以上農業農村部門負責指導宅基地審批、分配、使用、流轉管理,對違反農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執法監督。縣級以上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國土空間規劃、土地利用計劃等工作,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安排宅基地用地規模和布局,滿足合理的宅基地需求,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查審批相關手續,指導規劃許可。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農村村民建房宅基地審批、規劃許可、質量安全和建筑風貌管控。”
三、對農村村民建房的設計施工和審批的具體要求
一是明確村民住宅小區規劃功能要求。(見《規定》第八條相關內容)
二是明確村民建房設計要求。(見《規定》第九條、第十一條相關內容)
三是明確村民建房施工方要求。(見《規定》第十條相關內容)
四是明確村民建房審批手續。(見《規定》第十二條、、十三條相關內容)
四、對農村村民建房的施工關鍵節點和竣工驗收巡查指導的具體要求
一是明確批后監管責任人及職責。(見《規定》第十七條相關內容)
二是明確鄉鎮專業監管力量配置要求。(見《規定》第十八條相關內容)
三是明確施工關鍵節點到場巡查和處置。(見《規定》第二十一條、二十三條、二十四條相關內容)
五、對工匠培訓和管理的提出的具體要求
一是明確培訓職責分工。(見《規定》第二十八條相關內容)
二是明確培訓考核基本制度。(見《規定》第二十九條、三十條相關內容)
三是明確工匠管理制度。包括工匠社會評價、工匠協會自律、不良行為記錄、工匠名錄公布等四項制度。(見《規定》第三十一條、三十二條及三十三條相關內容)
六、就監督管理提出的要求
明確監督管理和接受監督檢查的責任。(《規定》第三十四條相關內容)
明確建立層級督導機制。(第三十五條相關內容)
(九)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福建省建設執業注冊人員信用評價辦法>的通知》(閩建〔2023〕3號),自 2023年3月1日施行,有效期5年
為推進建設執業注冊領域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工作,經進一步修訂完善,省住建廳于2016年2月出臺《福建省建設執業注冊人員個人信用評價辦法》。
一、評價對象范圍
在福建省內從事建設執業活動的注冊建造師、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等建設執業注冊人員,其信用評價及管理適用本辦法。
二、評價主要內容
建設執業注冊人員個人信用評價內容由優良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兩部分組成。
三、評價主要特點
建設執業注冊人員信用信息,采取所在企業主動申報、評價實施單位采集、信息系統對接相結合的方式獲取。評價系統運行依托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與工程項目建設監管、企業資質、人員資格等信息系統實現互聯互通。
省住建廳委托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負責全省建設執業注冊人員信用評價數據維護、信息公布等工作。設區市、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評價實施單位依據項目監管權限和評價標準,開展建設執業注冊人員信用評價工作。
四、評價異議處理
在建設執業注冊人員信用評價信息公示期內,建設執業注冊人員對信用評價信息有異議的可通過評價系統進行申訴,其他人員在信用公示欄目中提出異議申訴的,需提供具體事實理由和相關證據材料。公示期結束后,不再受理異議處理。
不符合前款規定的異議,評價實施單位可不予受理。建設執業注冊人員信用評價信息的異議由評價實施單位負責處理的,原評價人員應當回避。
對公示期內的信用評價信息有異議的,異議受理部門在收到異議當日應當在評價系統中予以標記,被標記的信用評價信息在異議處理結果完成前暫不生效。異議受理部門應在受理后5個工作日內對異議作出處理意見,同時將處理結果反饋異議人。
五、評價結果公布及應用
建設執業注冊人員信用評價信息應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建設執業注冊人員信用評價信息,自公示期結束的次日起生效。
建設執業注冊人員信用評價結果在評價系統發布。建設執業注冊人員信用評價與企業資質、執業注冊、評優評先、政策扶持、差異化監管、招標投標等相結合,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十)甘肅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關于印發<單位會員管理辦法>、<個人會員管理辦法>、<會費管理辦法>的通知》(甘價協﹝2023﹞5號),2023年2月9日發布,自發布日期起施行
本《辦法》于2023年1月17日提交甘肅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第七屆會員代表大會審議并表決通過,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原《甘肅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關于發展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的通知》(甘價協(2017)12號)同時廢止。
(十一)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海南省土地節約集約利用辦法的通知》(瓊府〔2023〕9號),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省政府日前印發《海南省土地節約集約利用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旨在通過明確規劃和計劃管控、標準控制、市場配置、存量土地盤活、監督管理等方面工作,貫徹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促進海南自由貿易港高質量發展。《辦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規劃和計劃管控方面,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結合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的優先順序,科學劃定農業、生態、城鎮等功能管控邊界,實施戰略留白,為長遠發展預留空間,推動城鎮建設發展由外延式擴張向內涵式提升轉變。在符合規劃、安全、環境保護要求的前提下,鼓勵產業園區集中規劃布局和建設配套服務設施,實行共享共用。支持全省產業園區發展“飛地經濟”模式,構建利益分享和投入分擔機制,促進產業園區優化資源配置和項目合理布局。
標準控制方面,省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產業主管部門根據產業發展要求,定期修訂海南省產業用地控制指標,逐步調整投資強度、土地產出率等標準,作為約束性內容納入出讓方案、出讓文件、產業項目發展和準入協議。嚴格控制鐵路、公路兩側用地范圍以外綠化帶用地審批等。
市場配置方面,對同一產業鏈上下游關聯項目實施產業鏈供地,將產業鏈關鍵環節、核心項目涉及的兩宗或兩宗以上多種用途地塊(不含住宅用地)一并出讓,整體供應,提高產業鏈項目供地效率。做好節約集約用地評價,提高工業開發利用強度、投資強度、產出效率。
在符合安全生產等前提下,全省新供應的工業項目用地容積率一般不低于1.0,建筑密度原則上不低于40%,鼓勵產業園區集中建設多層標準廠房。除機械、裝備制造及資源加工等產業有特殊要求之外,標準廠房一般要求兩層以上,容積率一般不低于1.5。
同時,推廣土地立體開發。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在地表、地上或者地下空間分別設立。地上、地下空間所設建設用地使用權、建(構)筑物所有權、地役權、抵押權以及其他不動產權利可依法辦理不動產登記。鼓勵交通樞紐等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綜合開發利用地上、地下空間,鼓勵合理開發利用城市公共設施、公共廣場(綠地)、學校操場等的地下空間,建設停車場(庫)和商業服務、物流倉儲以及人防與避災等設施。
(十二)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美麗河北建設行動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冀政辦字〔2023〕17號),2023年2月4日印發
一、明確到2027年行動目標
1、生態環境治理達到新高度,天藍、地綠、水秀的美麗河北基本建成
§ 全省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穩定達到國家空氣質量二級標準,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
§ 所有設區的市空氣質量在穩定退出全國“后十”基礎上鞏固提升,城市環境潔凈度和城市競爭力顯著提高
§ 7個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環??冃?/strong>A全部完成,全省工業企業低碳轉型、綠色發展實現新突破
§ 地表水國省考斷面優良水體比例力爭達到85%,國省考斷面全面消除Ⅴ類,基本消除城鄉黑臭水體
§ 京津水源上游流域優良水體比例保持100%
§ 白洋淀水質保持Ⅲ類并持續改善,生物多樣性顯著提升,建成全國美麗河湖。
2、近岸海域國控點位水質優良比例穩居全國前列
§ 旅游旺季北戴河國考入海河流穩定達到Ⅲ類及以上水質
§ 近岸海域海水水質優良比例達100%
§ 主要浴場海水水質穩定保持一類
§ 沿海區域分批次推進美麗海灣建設
§ 受污染耕地和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成效進一步鞏固提升,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 梯次發展的“無廢城市”集群基本形成。
3、生態系統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進一步提升
§ 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或“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累計創建20家以上
§ 全面完成36個自然保護區、144個縣生物多樣性調查,白洋淀、張承壩上地區、燕山—太行山等重點區域生物多樣性顯著改善
§ 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改革向縱深推進
§ 碳排放資產化制度初步建立
§ 碳排放、排污權交易市場更加成熟
§ 生態環境要素配置作用進一步完善。
二、部署十項重點任務
1、 實施重點城市空氣質量“退后十”行動
2、 實施細顆粒物(PM2.5)達標和重污染天氣消除行動
3、 實施重點行業環保績效創A行動
4、 實施地表水環境治理行動
5、 實施白洋淀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行動
6、 實施海洋綜合治理行動
7、 實施土壤與地下水污染防治行動
8、 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行動
9、 實施“無廢城市”建設行動
10、實施碳資產價值實現機制和排污權交易改革行動
(十三)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河北省建設工程施工圖消防設計審查要點(變電工程)>的通知》(冀建質安函﹝2023﹞57號),2023年2月15日發布
為加強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監督管理,規范建設工程施工圖消防設計審查,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