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地下水保護管理工作的通知》(蘇政規〔2023〕3號),自2023年3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8年3月1日
一、主要內容
《關于進一步加強地下水資源管理工作的通知》(蘇政發〔1999〕106號)已發布23年,不再適應新時期地下水保護管理形勢。本次按照《條例》最新要求,結合我省水資源稟賦、地下水保護管理實際,開展《通知》修訂工作。
《通知》包括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三個部分。
1、總體要求。明確了地下水保護管理的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2、主要任務。提出了5個方面19項主要任務。
一是加強地下水節約高效利用。
二是加強地下水超采治理。
三是加強地下水資源保護。
四是加強地下水監督管理。
五是加強地下水監測計量。
3、保障措施。《通知》提出了3個方面的要求。一是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市、縣人民政府是地下水保護管理的責任主體。二是加大經費保障,明確建立多元化、多層次的資金投入保障體系。三是完善監督考核,明確對地下水保護管理情況實行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
二、主要特點
一是貫徹《條例》要求。針對《條例》中需省級人民政府制定公布的地下工程開挖深度和排水規模、疏干排水規模、編制超采綜合治理方案等,一一做出了具體規定。對地下水調查與規劃、節約與保護、超采治理、污染防治、監督管理等方面,逐項明確了貫徹措施。
二是固化實踐經驗。充分總結了我省地下水禁采和限采、地下水取水權交易、地下水“雙控”等工作經驗模式,并將其上升到省政府政策性文件。
三是突出問題導向。聚焦局部地區存在的地下水超采和污染問題,針對地下水儲備和疏干排水管理的制度需求,以及基礎研究有待加強的現實要求,作出了具體部署和規定,并明確了部門責任。
(二十一)江蘇省人民政府發布《江蘇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63號),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2010年頒布的原《江蘇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已不能適應省內目前建設工程造價行業發展和管理的需要。為進一步加強我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工作,適應我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對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的要求,全面修訂原《辦法》,制定了《江蘇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一、主要內容
1、完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體制機制。
一是確立建設工程造價活動的基本原則,強調建設工程造價活動應當遵循合法合規、客觀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二是完善了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體制,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強對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工作的領導,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造價活動的監督管理,并按照規定委托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實施。三是注重發揮社會作用,規定建設工程造價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監督,發揮行業指導、服務和協調作用。
2、完善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形成機制。
根據國家關于工程造價改革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完善了建設工程計價依據的形成機制。
一是建立動態管理機制,明確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建立健全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動態管理機制,完善計價依據體系。二是加強造價數據積累,規定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依托國有資金投資項目建立工程造價數據庫,分類發布造價指標指數,為確定工程造價提供依據,并且鼓勵有能力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建立和完善企業工程造價數據庫。三是明確編制與修訂主體,規定建設工程計價依據由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編制與修訂,其中費用組成規則由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省發展改革、財政等主管部門編制與修訂。四是科學確定計價依據,規定編制或者修訂建設工程計價依據,應當采取論證會、座談會等方式,充分征求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的意見,合理反映工程建設的實際情況,與經濟社會發展和工程技術發展水平相適應。
3、規范建設工程計價方法。
一是發揮工程造價在投資控制中的作用,規定確定建設工程造價,應當遵循投資估算控制設計概算、設計概算控制施工圖預算、施工圖預算控制工程結算的原則,同時鼓勵工程造價咨詢企業開展以投資控制為主線的全過程工程咨詢活動。二是推行工程量清單計價,規定國有資金投資項目施工發包與承包應當采用工程量清單方式計價,鼓勵其他建設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采用工程量清單方式計價。
4、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制度。
規定實施過程結算的工程,發包承包雙方應當按照施工合同約定的時間節點或者進度節點,對施工過程中分階段驗收合格的工程進行計量、確認和支付工程價款。經發包承包雙方簽字并蓋章確認的施工過程結算文件,作為竣工結算文件的組成部分,竣工結算時不再重新計量計價。
5、加強造價咨詢企業管理。
一是規范企業自身管理,規定造價咨詢企業應當按照經營范圍開展造價咨詢業務,建立健全質量控制、技術檔案管理和財務管理等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對分支機構的統一管理。造價咨詢企業應當配備與承接業務相匹配的專業注冊造價工程師,加強對本企業注冊造價工程師的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教育,組織開展業務學習和經驗交流,為注冊造價工程師參加業務培訓和繼續教育提供條件。二是推行職業保險制度,鼓勵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投保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職業保險。三是建立跨省業務備案制度,規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到本省行政區域范圍內承接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應當自委托咨詢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工程所在地設區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此外,還規定了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在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活動中的禁止性行為。
6、規范造價工程師執業活動。
一是規范執業活動,規定以注冊造價工程師的名義從事工程造價活動的人員,應當依法進行注冊并取得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二是加強成果文件管理,規定注冊造價工程師應當根據注冊專業和級別,在本人形成的工程造價成果文件上簽字并加蓋執業印章,最終成果文件應當由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審核后簽字、蓋章,并由造價咨詢企業加蓋企業公章。此外,還規定了注冊造價工程師在執業活動中的禁止性行為。
7、加強事中事后監督管理。
一是健全監管制度,規定應當創新監管方式,綜合運用大數據、互聯網等信息化技術,加強對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和執業人員的監督管理。二是細化監管內容,規定國有資金投資項目存在超過國家和省規定的限額以及標準擅自增加建設內容、擴大規模、提高建設標準等情形的,應當及時通報原審批或者核準部門,并且明確了應當進行重點監督檢查的幾類造價咨詢企業。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和注冊造價工程師應當配合日常監督管理,按照要求提供執業活動信息。三是加強信用監管,規定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全省工程造價咨詢行業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實施信用信息動態管理,設區的市、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記錄、歸集、管理、共享本行政區域內的行業信用信息。
2010年8月26日江蘇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江蘇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66號)同時廢止。
(二十二)江蘇省人民政府《江蘇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68號),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為提升我省勘察設計質量,進一步提升我省勘察設計水平和進一步促進我省勘察設計行業高質量發展,制定了《江蘇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辦法》。
一、主要內容
1、完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體制機制。
一是確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基本原則,強調勘察、設計應當執行國家和本省的工程建設標準,確保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質量,堅持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統一。二是完善了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管理體制,明確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工作,其中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研究制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行業有關標準,指導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的質量管理,水利、交通運輸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對本行業有關專業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監督管理。
2、鼓勵勘察設計創新創優。
為培養勘察設計隊伍的技術帶頭人,激發全省工程勘察設計人員的責任感與榮譽感,推動工程勘察設計行業技術創新,提升工程勘察設計水平,《辦法》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的相關工作要求,借鑒其他省市的相應做法,結合我省自2011年起開展“江蘇省設計大師”評選以及每年開展優秀勘察設計項目評選工作的實際情況,規定由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全省工程勘察設計大師和優秀工程勘察設計項目的評選。
3、規范資質資格管理。
一是明確從業資格,規定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單位,應當持有相應的工程勘察、設計資質證書。二是規范證書管理,規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應當按照資質證書規定的等級和業務范圍承攬業務,不得偽造、涂改、轉讓、出租、出借資質證書。三是規范從業管理,規定具有注冊執業資格的人員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只能受聘于一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注冊執業人員不得超越其執業資格證書等級和所在單位的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執業。
4、規范勘察設計發承包。
一是明確發包方式,規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發包依法實行招標發包或者直接發包。二是規范合同簽訂,規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發包承包雙方應當依法簽訂勘察、設計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并且鼓勵使用國家推薦的示范文本。兩個或兩個以上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共同承攬的,應當簽訂共同承攬合同,明確一方為主體承擔方,負責整個建設工程項目勘察、設計的總體協調。三是倡導優質優價,規定發承包雙方應當按照優質優價原則,協商確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費用,并且鼓勵行業協會發布行業服務成本信息或者收費規則等,引導發承包雙方合理確定勘察、設計費用。
5、發揮高端人才領軍作用。
對于重大建設工程、標志性城市景觀以及技術復雜、專業性強或者有特殊功能要求的建設工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將上述項目列入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前,可以邀請相關專業的院士、省級以上勘察設計大師等參加專家論證,對建設工程的方案設計提供專家咨詢意見。
6、加強勘察設計質量管理。
一是規范勘察設計文件編制,規定勘察、設計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編制勘察、設計文件,標明編制單位名稱、資質等級、證書編號,并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以及有關技術人員簽字,加蓋統一樣式的出圖專用章,建設工程設計圖紙還應當使用本單位專用圖簽。二是規范設備材料應用,鼓勵建設工程勘察、設計采用先進技術、先進工藝、先進設備、新型材料,不得推薦、采用已禁止使用的產品。三是明確質量責任承擔,規定因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質量原因造成建設工程質量問題的,應當由原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負責修改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文件,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和有關人員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原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客觀上無法承擔或者經其書面同意,發包方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進行修改,修改單位對其修改部分負責。
2000年3月31日江蘇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江蘇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辦法》(江蘇省人民政府令168號)同時廢止。
(二十三)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著力做好2023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春季開復工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青建工〔2023〕29號),2023年2月13日發布
重點時段項目經理24小時在崗!
2月13日,青海省住建廳發布《關于著力做好2023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春季開復工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
§ 全國兩會等重點時段項目經理堅持24小時在崗,堅守崗位,及時掌握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動態。
§ 加強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項目負責人及關鍵崗位人員的在崗履職監管,關鍵崗位人員不到崗不得開工復工。加強項目實名制管理,勞動作業人員非特殊原因,未納入實名制管理的不得開復工。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堅決不得開工復工。
§ 嚴格做到“五個必須”,建設單位必須組織召開參建各方主體關鍵責任人參加的安全生產例會,施工單位必須復工前施工安全檢查部署到位,項目部必須安全檢查到位,項目人員必須安全教育到位,監理單位必須安全監理履職到位。
§ 要圍繞復工安全生產條件嚴格落實“五個到位”要求,即:施工現場人員到位、告知到位、檢查到位、培訓教育交底到位、機械設備檢修保養到位等復工安全生產條件。
(二十四)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調整建設工程安全施工費的通知》(魯建標字〔2023〕2號),2023年2月7日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一、調整《山東省建設工程費用項目組成及計算規則(2022版)》中各專業工程的安全施工費費率,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費用不再單獨計算(詳見附件1)。
二、調整《山東省建設工程概算費用編制規定》中建筑安裝工程費用相關費率,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費用不再單獨計算(詳見附件2)。
三、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通知發布前已簽訂合同的建設工程項目,安全施工費用按照原合同約定執行。
(二十五)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降低市場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晉政辦發〔2023〕4號),2023年2月9日發布
全省將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對用負面清單管理思路或管理模式出臺的相關措施,納入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確保“一單盡列、單外無單”。
進一步完善工業生產許可證審批管理系統,加快完成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電子證照庫建設,實現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電子證書生成、發放。
規范實施行政許可和行政備案。持續推動全省“一業一證”改革,有序推進餐飲、便利店、藥店等28個行業分批分步實施。
取消各地區違規設置的供應商預選庫、資格庫、名錄庫等,不得將在本地注冊企業或建設生產線、采購本地供應商產品、進入本地扶持名錄等與中標結果掛鉤。政府采購和招投標不得限制保證金形式,不得指定出具保函的金融機構或擔保機構,及時清理清退沉淀的保證金。
全面清理各地區非法設置的企業跨區域經營和遷移限制。簡化企業跨區域遷移涉稅涉費等事項辦理程序。進一步規范涉企收費,推動減輕市場主體經營負擔等。
(二十六)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發改委等6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印發<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總承包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成住建規〔2023〕2號),2023年2月8日印發,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本《細則》由市住建局牽頭,會同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國資委、市公資交易中心共同制定印發。
一、《細則》主要內容
為規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的實施流程和監管要求,本《細則》從總則、投資決策、發包和承包、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及附則等六個部分進行了詳細表述。
二、《細則》重點內容解讀
1、明確了適用范圍。強調了成都市市本級住建領域,不包括按照職能職責劃分屬于其他行業主管部門監管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依法實行工程總承包的適用本細則。同時提出各區(市)縣住建領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參照實施。本《細則》明確“施工資質”是指施工總承包資質,“施工單位”是指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施工單位,即工程總承包不包括專業工程的設計-施工一體化發包方式,但實踐過程中專業工程的設計-施工一體化可參照本《細則》實施。
2、明晰了相關主管部門工作職責。對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財政、審計、國有資產監管、公資交易中心關于工程總承包監管的工作職責做了明確。關于政府投資項目工程總承包發包條件的初步設計審批事項,按照《四川省政府投資管理辦法》規定,明確“由投資主管部門負責審批的政府投資項目初步設計,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應出具行業審查意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出具初步設計行業技術審查意見。”,對因規劃方案等調整需對初步設計及概算進行變更的按上述方式進行審批。
3、增加了投資決策專章。為落實審計整改要求,強化工程總承包項目投資控制管理,以《政府投資條例》《四川省政府投資管理辦法》《成都市政府投資項目決策與審批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為依據,細化完善了政府投資工程總承包項目投資決策管理要求及報審程序。
4、進一步規范項目決策審批程序。在《省通知》基礎上進一步細化了政府投資項目以外的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的決策與審批程序。明確政府匹配資源、提供要素保障或財政補助,交由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實施的公益性、非營利性、非市場化項目,應參照政府投資項目決策與審批程序執行,但同時指出政府針對此類項目的投資決策與審批管理有另行規定的,應從其規定。
5、進一步規范招標階段和招標條件。《細則》規定:“工程總承包項目發包前,應完成項目審批、核準或者備案程序,落實工程建設資金,明確建設范圍、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功能要求等條件,并具有成熟的技術方案。”并增加“政府投資項目及第十一條規定應參照政府投資項目決策與審批程序執行的項目,原則上應當在初步設計審批完成、以投資概算為經濟控制指標、預留建設單位需要發生的前期相關管理必要費用后,進行工程總承包項目發包。”同時將《省通知》“政府投資項目以外的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項目,應當在完成初步設計,或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設計方案審定后進行工程總承包項目招標。”中“設計方案審定”優化為“完成方案設計并提出經內部評審的投資估算”。
6、明確了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要求。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設置項目經理,項目經理的任職執業資格包括:“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或注冊監理工程師等”。根據合同要求設置設計負責人和施工負責人,符合相應設計或施工資格要求的項目經理可兼任本項目的設計負責人或施工負責人,但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和施工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及兩個以上工程建設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者施工負責人。
《細則》是《省管理辦法》和《省通知》的細化完善,2023年2月8日印發,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二十七)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受理建筑業企業二級資質申請的通知》(川建審發〔2023〕31號),自2023年2月20日起實施
從2023年2月20日起,受理建筑業企業二級資質申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省范圍內具有法人資格的建筑業企業可直接申請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二級資質。持有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三級資質的企業,可按照現行二級資質標準要求申請升級,也可直接申請二級資質。企業取得二級資質后,原有三級資質自動注銷。
二、企業按照新申請或增項提交相關材料,企業資產和技術負責人經歷、職稱或執業資格等條件需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規定的相應類別二級資質標準要求,注冊建造師、職稱人員、技術工人、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個人業績、技術裝備等其它指標需滿足相應類別三級資質標準要求。
三、企業可登錄四川政務服務網(www.sczwfw.gov.cn)—直通部門—住房城鄉建設廳—搜索“建筑施工企業資質認定”選擇“施工資質新辦”或“施工資質增項”或“施工資質升級”查看辦事指南,按規定提交材料申請辦理。
四、企業應按規定如實提交申請材料,保證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對弄虛作假騙取資質的,我廳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二十八)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延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效期的通知》(川建審發〔2023〕41號),2023年2月27日發布
一、由我廳核發的建筑業、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屆滿的,統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由市(州)、擴權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業企業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三級等資質(不含專業作業備案資質),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屆滿的,統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對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三級等資質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相關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效期將在四川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自動延期,并上傳至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原有企業資質證書繼續有效。
四、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我廳和市(州)、擴權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暫不受理建筑業、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延續業務。
(二十九)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發揮標準造價作用助推建筑業做優做強的指導意見》(浙建建〔2023〕7號),自2023年2月3日印發
進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85%!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和無爭議部分先付的竣工結算
浙江省住建廳發布《關于發揮標準造價作用助推建筑業做優做強的指導意見》,其中明確:
· 政府投資項目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已完成工程價款的85%;
· 政府投資和國有投資項目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和無爭議部分先付的竣工結算。
1、保障工程價款支付比例
§ 工程預付款的支付比例原則上不低于扣除暫列金額后簽約合同價的10%,其中工資性預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價1%,工程預付款不包括需單獨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費。
§ 對跨年度的重大工程項目,可按年度工程計劃逐年預付。
§ 政府投資項目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已完成工程價款的85%,經發承包雙方確認的變更調整和要素價格動態調差,與工程款同期同比例支付。
2、推行無爭議價款先支付
§ 政府投資和國有投資的工程項目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和無爭議部分先付的竣工結算。
§ 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在施工合同中約定結算審核期限,超過期限未辦結的,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無爭議部分的工程價款。
§ 造價咨詢企業應積極配合發承包雙方按時完成結算審核工作,不得無故拖延。
其他重點內容如下:
1、著力規范招標投標行為
(1)引導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設置專門條款明確招標風險控制價,根據最高投標限價、投標報價和風險控制價,確定評標基準價,防止投標人惡意競價、低價搶標。
(2)規范招標文件編制。依據全省統一的示范文本依法合理編制招標文件,防止招標文件中出現“包括但不限于的風險范圍”“只減不增、只罰不獎”等將風險無限轉嫁給投標人的不合理條款。
(3)科學研判投標報價。協商確定的單價僅用于工程量調整和變更后綜合單價的確定。
2、合理分攤工程風險費用
(1)明確風險分攤約定比例。工程建設要素價格市場風險由發承包雙方合理分攤。
§ 合同工期在6個月以上的工程項目,在合同中約定人工、材料要素價格的風險幅度和范圍;
§ 合同工期在18個月以上的工程項目,人工、材料要素價格的風險幅度可約定在3%以內。
§ 合同工期在6個月以上的建設工程可采用形象進度分段調整或者按月動態調整,原則上不采用整體工程一次性結算方式。
(2)明確價格調差范圍原則。發包人在招標文件中明確占工程材料費比重較大的材料和人工動態調整價差。
(3)建設工程實施過程中,為落實當地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發生的人員隔離、停工損失,發承包雙方按照不可抗力的原則合理分攤,一般承包方承擔不超過50%的費用,合同有明確約定除外。
3、調整優質工程增加費
對《2018版計價規則》各專業工程的優質工程增加費費率適當調整(詳見下表),發包人有優質工程的要求,在編制招標控制價時按暫列金額的方式計列優質工程增加費,作為創優工程成本費用補償,同時發承包雙方可在合同中另行約定對等的獎罰條款。
§ 合同沒有約定優質工程要求,實際獲得優質工程獎的,可按照實際獲獎等級相應費率標準50%計取優質工程增加費,并簽訂補充協議;
§ 合同有約定優質工程要求,但實際獲獎等級低于合同約定等級的,可按照實際獲獎等級相應費率標準75-100%計取優質工程增加費(合同沒有優質工程獎罰約定的,按照下限計取);
§ 實際獲獎等級高于合同約定等級的,可按照實際獲獎等級相應費率標準75%計取優質工程增加費。
(三十)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辦理資質核定的提示》,自2023年3月1日起執行
3月1日起,企業重組/合并/分立取得資質后,不得隨意轉移!嚴查個人業績
近日,浙江省住建廳發布《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辦理資質核定的提示》,明確:
§ 企業通過重組、合并、分立及跨省變更方式取得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后需完成過一項以上對應資質類別項目,才能在省內再次通過重組、合并、分立等形式轉移該項資質。
§ 重組、合并、分立及跨省變更后的企業中,建筑業企業需按相應類別等級資質標準要求考核技術負責人經歷、職稱或執業資格等條件,并按相應類別最低等級資質標準要求考核注冊建造師、職稱人員、技術工人、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個人業績等內容。
§ 技術負責人業績相關要求參照浙建建函〔2022〕418號文件執行。上述人員應由聘用企業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 重組、合并、分立及跨省變更后的企業需按資質標準要求考核企業凈資產、廠房和技術裝備等內容,其中凈資產將對照企業的財務報表、工商實收資本予以確認。
§ 涉及跨省的建設工程企業重組、合并、分立后申請我廳審批的資質重新核定,需經資質(工程勘察、設計資質除外)轉出企業所在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并出具書面意見。
§ 書面意見一律需通過機要郵寄或者傳真送達我廳,由企業自行攜帶送達的不予認可。
§ 企業通過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獲得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甲級及以上資質的,需完成一項以上相應資質等級項目業績后,才能直接申請與主營業務相對應的專業工程類別甲級工程監理企業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