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8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本市工程建設領域從業人員管理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建建管聯〔2023〕470號),2023年10月17日印發
住建委:與四庫一平臺、人社部門數據對接,通過社保查“掛證”!
近日,上海市住建委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本市工程建設領域從業人員管理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
到2023年底,建立覆蓋房建、市政、園林綠化、水務、文物保護、人防等全行業建筑工人、施工現場管理技術人員和注冊執業人員的“一人一碼”“一人一檔”和“一人一卡”管理服務機制。
到2024年底,建立注冊執業人員和施工現場管理技術人員的個人學歷、職稱、業績、從業經歷與企業資質管理、項目招投標、個人職稱評定的聯動機制。
動態核查項目經理、總監到崗履職
嚴格落實項目施工現場從業人員配備管理要求,依托實名制系統,整合有關管理平臺數據資源,把項目管理人員信息數據納入系統考勤,重點動態核查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項目管理團隊等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情況。
嚴格落實注冊執業人員從業規定,通過比對社保信息,核查解決執業人員“掛證”、弄虛作假等問題。
與四庫一平臺、人社部門數據對接,解決“掛證”
推動實名制系統與住建部“四庫一平臺”、 本市人社部門數據對接,通過比對注冊執業人員社保信息,解決“一證多掛”“人證分離”等違規問題。
即將打通數據的平臺:
(二)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建筑行業注冊執業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渝建管〔2023〕223號),自2024年1月1日起實施
官方明確:明年起,持有注冊證書人員,必須參加繼續教育!
近日,重慶市住建委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建筑行業注冊執業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重點如下:
1、凡持有注冊建造師、注冊造價工程師和注冊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擬在我市申請逾期注冊或者延續注冊的,均應按本通知要求參加并完成相應專業的繼續教育學習。
2、凡在我市有能力開展繼續教育并符合相關規定的相關培訓組織單位(含自主培訓企業,以下統稱“培訓組織單位”),均可組織開展注冊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3、凡采取線下培訓的,各培訓組織單位要將培訓相關信息匯集至繼續教育平臺。
4、注冊人員繼續教育信息實行統一歸口管理。市住建委對繼續教育工作開展監督抽查,對弄虛作假的單位、個人按規定嚴肅處理。
(三)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重慶市裝配式建筑裝配率計算細則(2023版)>的通知》(渝建科〔2023〕31號),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一、《細則(2023版)》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原《重慶市裝配式建筑裝配率計算細則(2021版)》(渝建科〔2021〕4號)(以下簡稱《細則(2021版)》)同時廢止。
二、本通知印發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各有關單位可自主選擇執行《細則(2023版)》或《細則(2021版)》。自2024年1月1日起,未取得施工圖審查合格書的裝配式建筑項目應按本《細則》執行。
三、已取得施工圖審查合格書的裝配式建筑項目,如確需調整裝配式建筑技術內容的,應按重大設計變更管理。
四、裝配式建筑項目驗收時,應符合設計文件要求和有關技術標準規定,不得降低裝配式建筑實施要求。
(四)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等5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印發<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過程結算管理辦法>的通知》(建市規〔2023〕2號),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一、主要內容
《辦法》共分7章,主要包括總則、過程結算實施規定、節點劃分要求、招投標與合同約定、價款結算與支付、監督管理、附則等內容,共提出了23條規定。
1、關于總則。《辦法》明確,合同工期365天以上且合同價款1000萬元以上的房建和市政項目實行施工過程結算;在部門職責上,住建部門負責施工過程結算活動的監督管理,發展改革、財政部門依職責履行政府投資、國有資金或國有資金占主導項目施工過程結算的相應監管職責。
2、關于過程結算實施規定。《辦法》提出,竣工結算前全部節點的施工過程結算價款支付比例,政府投資、國有資金或國有資金占主導的項目不得低于85%,社會投資項目應符合省相關規定,且在施工合同中載明。施工過程結算價款優先用于支付和保障農民工工資。
3、關于節點劃分的要求。《辦法》確定了五種施工過程結算節點,包括單項工程、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分標段施工工程的標段;專業工程;施工周期或關鍵時間節點;工程主要特征或主要結構。
4、關于招投標與合同約定。《辦法》要求,采用施工過程結算的工程項目進行招投標時,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示。同時要求,招標文件和施工合同應約定工程預付款、結算節點、支付方式、爭議解決方式等事項。
5、關于價款結算與支付。《辦法》提出,承包人在約定期限內向發包人遞交施工過程結算報告編制;發包人在約定期限內完成施工過程結算的核對、確認和價款支付。同時明確了施工過程結算中計量、計價爭議解決方式。
6、關于監督管理。《辦法》提出,發承包雙方依托安徽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完成建設工程合同信息歸集,并如實提供施工過程價款結算約定信息;《辦法》列舉了7種違法違規情形,明確了懲戒措施。
7、關于附則。《辦法》明確,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二、亮點特色
1、堅持問題導向。建設單位拖欠工程款問題直接影響建筑業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是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源頭性因素。出臺《辦法》是源頭治理拖欠工程款問題的重要舉措。針對當前工程款結算中的各類問題及表現形式,《辦法》有針對性地提出了解決辦法和途徑。
2、提高結算審核效率。《辦法》對政府投資、國有資金或國有資金占主導的項目施工過程結算文件的審核時限、承包人完成施工過程結算報告編制的時限、發包人完成施工過程結算的核對、確認和價款支付的時限等作出具體規定,有利于界定發承包雙方責任、縮短過程結算周期、提高結算支付效率。
3、發揮異常名錄作用。《辦法》列舉了七種施工過程結算實施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除依法依規承擔責任外,將責任主體納入農民工工資支付異常名錄管理,在招標投標、評先評優等方面予以限制,推動形成“不敢欠、不能欠、不想欠”的氛圍,進一步優化建筑業市場環境。。
(五)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建設單位質量安全管理負面清單>的通知》,2023年11月1日發布
住建廳印發《建設單位質量安全管理負面清單》!嚴肅查處、對項目負責人追責
一、健全責任監管機制。《負面清單》所列行為均系法律、法規、規章禁止條款,將建設單位及其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相關注冊執業人員質量安全方面信用信息納入信用管理。
二、強化日常監督檢查。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質量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建設單位,加大對其投資建設項目的檢查頻次和力度,發現存在嚴重質量安全問題的,立即責令停工整改。
三、加強違法責任追究。對建設單位存在《負面清單》所列行為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并追究其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對于政府投資項目,除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外,還要依據相關規定追究政府部門有關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六)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安徽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動態調整實施規定>的通知》(建標函〔2023〕659號),2023年11月13日發布并起施行
《規定》共分4章,主要包括總則、意見征集、發布實施、附則等內容,共提出了15條規定。
1、關于總則。《規定》明確,本規定所稱動態調整是指對建設工程計價依據進行局部修訂和內容補充。
我省施行的概算定額、預算定額、計價辦法、費用定額、工期定額、施工機械臺班費用編制規則及相關文件等計價依據納入動態調整范圍。
計價依據動態調整采取省市聯動、行業共編、適時發布的工作方式。。
2、意見征集。《規定》提出,計價依據動態調整意見征集一般分為年度征集和日常征集。年度征集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組織,原則上每年不少于1次;日常征集由各市造價管理機構組織。
參與意見征集的單位和個人應填寫《計價依據問題反饋表》。
3、發布實施。《規定》要求,計價依據動態調整按照準備、編制初稿、意見征集、修改送審、審查報批、批準發布六個步驟開展工作。
計價依據動態調整原則上每年不少于一次,調整內容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4、附則。《辦法》明確,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之前發布的文件與本規定不一致的,按本規定執行。
(七)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的通知》(閩建建〔2023〕6號),2023年11月24日發布
一、明確建設單位首要責任
建設單位作為工程建設活動的總牽頭單位,是工程質量第一責任人,依法對工程質量承擔全面責任。
二、嚴格執行法定建設程序
建設單位要嚴格履行基本建設程序,按照“先勘察、后設計、再施工”原則,依法依規辦理建設手續。
三、嚴格執行發承包制度。
建設單位要依法將工程發包給具備相應資質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
四、嚴格勘察設計質量管理。
五、保證合理工期和造價。建設單位要科學合理確定工程建設工期和造價;依法依規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和工程預付款制度,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嚴格按規定計取并及時、足額撥付安全文明措施費。
六、全面加強監督檢查。
(八)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中國人民銀行福建省分行聯合發布《關于印發<福建省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實施細則(2023年版)>的通知》(閩建〔2023〕15號),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明年起,采用人臉、虹膜考勤!省實名制平臺與省7個平臺系統對接!與全國平臺聯通、共享
11月21日,福建省住建廳印發《福建省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實施細則(2023年版)》(閩建〔2023〕15號),本細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一、省實名制平臺與省7個平臺系統對接,與全國平臺聯通、共享
省實名制平臺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政務服務系統、公共資源交易電子行政監督平臺、工程審批平臺、建設工程監管一體化平臺、建設從業人員申報管理系統、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系統、建筑施工企業信用評價系統等平臺系統對接,加強企業、項目、人員、信用等數據互聯共享。
組織實施省平臺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實現與全國建筑工人管理服務信息平臺聯通、共享。
二、400萬以上工程項目,所有人員均納入實名制管理!
1、福建省行政區域內工程總造價在400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簡稱“工程項目”)施工現場人員的實名制管理,適用本實施細則。
2、工程總造價低于400萬元的工程項目、涉密工程以及搶險工程,可參照本實施細則,以紙質登記等形式進行實名制管理。
3、進入施工現場的下列人員,均納入實名制管理范疇:
(1)建設單位(含代建單位)的項目管理人員及其他管理人員;
(2)監理單位的項目管理人員,包括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等;
(3)施工單位(含分包單位)的項目管理人員,包括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勞務負責人等所有管理人員;
(4)建筑工人(含臨時用工人員);
(5)進入項目施工現場的其他人員,如項目后勤人員等。
4、未訂立勞動合同或用工書面協議并進行用工實名登記的,不得進入項目現場從事施工作業。
03新開工項目,考勤數據必須與省平臺對接!采用人臉、虹膜考勤!
◆采用人臉、虹膜等生物識別技術,對建筑工人及項目管理人員進行電子打卡。
◆新開工項目推行考勤設備直連平臺模式,項目考勤數據通過設備直接、實時傳輸至省平臺,不經由第三方軟件傳輸。
◆督促總承包企業全面落實實名制制度,將實名制數據上傳省平臺;建立本地區實名制系統的,必須與省平臺對接,并按要求實時推送數據。
◆實施實名制管理所需措施費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費。
◆實名制信息可作為處理施工單位和現場人員的勞資糾紛、工傷認定,核驗關鍵崗位人員履職和落實項目安全管理情況,認定項目是否存在轉包掛靠等違法違規行為等問題的依據。
去年8月,福建省住建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建筑施工企業合同履約行為評價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明確了“省級實名制平臺”通過對接住建部“四庫一平臺”,獲取從業人員注冊信息,并對項目經理(總監)的崗位資格進行比對:
◆對于項目經理(總監)存在非注冊建造師(注冊監理工程師)或注冊的企業非本單位的,予以預警。
◆項目經理存在預警的,視為未到崗履職,到崗情況(最高8分)記為0分。
(九)廣東省潮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潮州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定>的通知》(潮府規〔2023〕6號),自2023年1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11月15日起,建設單位應有3名以上注冊造價工程師!建設單位對項目全過程造價確定與控制負責
2023年10月,潮州市人民政府印發《潮州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定》,本規定自2023年1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一、造價文件
第十條 建設單位對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確定與控制負責。
第十一條 招標工程量清單應當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招標人應當對招標工程量清單的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最高投標限價不得上調或下浮。
投標報價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最高投標限價總價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投標人的投標。
造價成果文件的編制不得違反工程造價強制性標準。
第十五條 發包人要求縮短施工工期、提前竣工或者工程質量優良的,應當在施工合同中明確,增加的費用計入建設工程概算、預算或者最高投標限價內,但施工工期不得短于施工標準工期的80%,提前竣工費、優質工程費最高均不得超過合同價款的5%。
第十六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價格信息上漲或者下跌超過百分之五時,發承包雙方按照風險合理分擔的原則對合同價款進行調整。合同中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十九條 除法律法規、行業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結算文件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對結算文件提出復核。
第二十條 應當報送政府相關機構審核的結算文件,發包人應當自確認之日起30日內報送,審核機構應當自收到之日起60日內出具審核結論性文書。審核機構無正當理由逾期未出具審核結論性文書的,視為認可結算文件。
政府審核機構出具審核結論性文書的時限,最長可延期30日。
二、從業管理
第二十一條 造價員編制的建設工程造價文件應當經注冊造價工程師復核。建設工程造價文件應當由負責本次計價活動的注冊造價工程師簽字并加蓋執業印章。
第二十二條 建設單位承擔本單位的建設工程計價活動,應當有3名以上注冊在本單位的造價工程師。
第二十四條 編制投資估算、概算、預算或者最高投標限價、工程結算等建設工程造價文件的質量偏差率,分別不得超過規定的20%、10%、5%、5%。
第二十五條 建設工程造價文件必須符合下列簽章規定:
1、編制、復核、批準人共同簽名,三者不得為同一人,編制、復核人應當同時蓋執業印章;
2、法人單位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人簽章;
3、委托編審的建設工程造價文件,受委托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當蓋企業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人簽章。
三、禁止行為
第二十六條 禁止造價成果文件編制單位從事下列行為:
1、同時接受招標人和投標人或者兩個以上投標人對同一工程項目的咨詢業務;
2、轉包所承接的咨詢業務;
3、故意壓低或者抬高工程造價;
4、出具虛假的造價成果文件;
5、以給予回扣、惡意壓低收費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
6、法律、法規和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七條 禁止造價執業人員從事下列行為:
1、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注冊證書或者執業印章;
2、超越資格類別的執業許可范圍從業;
3、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法人單位注冊;
4、故意壓低或者抬高工程造價;
5、簽署虛假的造價成果文件;
6、在執業中實施商業賄賂,謀取不正當利益;
7、法律、法規和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
(十)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發布海南省建設工程系列概算定額的通知》(瓊建規〔2023〕9號),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為進一步完善我省計價依據體系,滿足《海南省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關于初步設計與概算的編制需要,我廳組織編寫了《海南省建設項目總概算組成及其他費用計算規定》,以及《2023海南省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概算定額》、《2023海南省市政工程概算定額》、《2023海南省安裝工程概算定額》和《2023海南省園林綠化工程概算定額》等四部專業概算定額(以下簡稱“一個規定+四個專業概算定額”),供社會各界使用參考。
一、編制背景
1、初步設計概算編審存在的問題。一是各相關部門對概算作用的重要性普遍認識不足。《政府投資條例》規定,經核定的投資概算作為控制政府投資項目總投資的依據,實際執行過程中部分建設單位存在一方面追求項目功能、形象最大化,另一方面相關部門又存在不合理下壓概算投資額,認為概算之后還有預算和結算管控,“重設計,輕概算”現象普遍存在。二是給予概算編制、審核的合理時間普遍不夠。各部門抓固投,時間緊任務重,設計的時間已普遍不足,留給概算編制的時間就更少,往往只有合理編制時間的一半。一些較復雜的項目,概算編審部門和人員基本上來不及了解建設條件、吃透項目方案和詢價,就得憑參差不齊的概算經驗出具概算報告。三是概算編審人員對概算編審規程把握不準。不懂政府投資政策、“重算量計價,輕分析對比”、只會算不會寫是大部分造價人員存在能力不足的共性問題,普遍以施工圖預算編制方式編概算,一是容易出現因初步設計深度不足造成漏計少算;二是未對比分析可性研究報告批復的估算,造成建設規模、內容、標準和投資額偏差大;三是未認真踏勘項目現場,考慮施工條件影響投資的因素分析不足。
2、“一個規定+四個專業概算定額”的實施,是完善工程計價依據發布機制,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優化概算定額和動態管理,進一步推進工程造價市場化改革的有效舉措。
二、《海南省建設項目總概算組成及其他費用計算規定》(以下簡稱“本規定”)主要內容
本規定共五章,包括海南省建設項目總概算組成、工程費用、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工程預備費、建設期利息及流動資金。
三、《2023海南省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概算定額》、《2023海南省市政工程概算定額》、《2023海南省安裝工程概算定額》和《2023海南省園林綠化工程概算定額》(以下簡稱“四個專業概算定額”)主要內容
四個專業概算定額涵蓋了安裝專業、市政專業和園林綠化專業工程,構成了我省建設工程概算計價體系基本框架,滿足了我省政府投資項目的概算計價需要。為便于有關單位在項目前期分析和掌握概算技術經濟指標,評審概算水平,根據工程項目類型,總結整理了鋼筋含量參考表、海南省安居房參考經濟指標表、裝配式建筑工程經濟指標參考表,為我省各有關部門在安居房建設和裝配式建筑建造方面提供技術參考。
四、適用范圍
“一個規定+四個專業概算定額”適用于我省區域內工業與民用建筑的新建、擴建、改建的房屋與建筑工程、安裝工程、市政工程和園林綠化工程,是工程項目建設投資評審、編制初步設計概算和對設計方案進行技術經濟分析的依據;也是編制概算指標、估算指標的基礎。
(十一)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海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建設單位質量安全首要責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瓊建規〔2023〕10號),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12月1日起,建設單位負首責!項目負責人終身責任制!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
10月27日,海南省住建廳正式印發《海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建設單位質量安全首要責任管理暫行辦法》,本辦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一、建設單位對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管理負首要責任
第四條 建設單位是工程建設活動的總牽頭單位,對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管理負首要責任,依法對工程質量安全承擔全面責任。
第六條 委托代建單位的建設單位仍需承擔質量安全首要責任。
第二十四條 建設單位是住宅工程質量保修的第一責任人。
二、項目負責人終身責任制
第五條 項目負責人依據質量終身責任制對房屋市政工程質量承擔直接責任。
項目負責人應當在辦理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許可手續前簽署房屋市政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和安全生產責任承諾書,并在項目明顯位置進行公示。
第二十五條 建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房屋市政工程項目檔案和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信息檔案。
◆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信息檔案應當包括各方項目負責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執業資格、所在單位、變更情況等基本信息。
三、危大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總監必須在崗履職
第十九條 建設單位應當在招標文件中列出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要求施工單位補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單并明確相應的安全管理措施。
在危大工程的施工環節,建設單位必須督促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和監理單位的總監理工程師在崗履職,并將其在崗履職情況作為檢查與考核的重要內容。
建設單位在接到監理單位對施工單位拒不按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施工的報告后,應當督促監理單位立即責令施工單位停工整改;施工單位仍不停工整改的,督促監理單位及時向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四、政府投資工程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不得拖延工程款結算!
第十五條 建設單位應當有滿足施工所需的資金安排,并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建設合同應約定施工過程結算周期、工程進度款結算辦法等內容,積極推進施工過程結算。
分部工程驗收通過時,應同步完成工程款結算,不得以設計變更、工程洽商等理由變相拖延結算。
政府投資工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保資金按時支付到位,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不得將未完成審計作為延期工程款結算的理由。
五、非建設單位委托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不得作為工程質量驗收依據!
第十八條 建設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管理責任:
◆嚴格質量檢測管理,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在合同中明確檢測費用并按時足額支付。
◆不得違規減少依法應由建設單位委托的檢測項目和數量,非建設單位委托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不得作為工程質量驗收依據。
◆檢查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實名管理制度和工人工資分賬管理、銀行代發制度,以及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承諾配備的項目管理人員在崗履職。
◆不得明示或暗示設計、施工等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禁止以“優化設計”等名義變相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六、監督管理
第二十七條 對質量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建設單位,加大對其投資建設項目的檢查頻次和力度,發現存在嚴重質量安全問題的,立即要求施工單位及監理單位對存在質量安全隱患的部位、設備、設施停止使用、停止施工,立即整改。
第二十八條 建設單位或代建單位及其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相關注冊執業人員違反本辦法,責令建設單位和相關責任人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進行約談、予以公布、記入信用檔案;視情節輕重依法移交綜合行政執法部門進行查處。
第二十九條 建設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機關移送監察或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于政府投資項目,除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外,還要依據相關規定追究政府部門有關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十二)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冀政發〔2023〕8號),自2024年1月1日起執行
一、《通知》的主要內容
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規定,結合我省實際,《通知》對全省征地區片價的適用范圍、涵蓋內容、分配方式,其他相關補償費用、社會保障費用的確定原則和新的征地區片價執行時間、具體標準等作出了規定;并明確雄安新區可參照執行,另有規定可從其規定。
二、《通知》對我省實行征地區片價相關工作進行起草完善的具體方面
一是關于適用范圍。我省自2009年實行征地區片價以來,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征收補償執行統一標準,其中山區未利用地和壩上未利用地按照征地區片價的60%執行。本輪繼續沿用該政策。
二是關于涵蓋內容。征地區片價包括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不包括法律規定用于社會保險繳費補貼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其他補償費用。
三是關于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比例。繼續沿用以往分配比例,20%為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80%為安置補助費,需要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歸被安置人員。被征土地沒有土地使用權人、集體經濟組織未發包或實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全部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分配或使用。
四是關于青苗補償費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標準。征收土地的地上附著物補償費、青苗補償費標準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制定,省政府委托各市政府批準執行。
五是關于社會保障費用標準。繼續沿用以往做法,在征收農用地報批前,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按照不低于征地區片綜合地價10%的標準,確定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六是關于新的征地區片價執行要求。新的征地區片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加強組織領導,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嚴格落實土地征收相關法律法規和程序規定,抓好新征地區片價的實施,依法依規做好土地征收工作,建立協調工作機制,防范化解風險隱患,確保政策有序銜接、平穩過渡,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群眾合法權益。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實行征地區片價的通知》(冀政〔2008〕132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完善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冀政發〔2020〕5號)廢止。
(十三)河北省建筑市場發展研究會《關于印發<河北省建筑市場發展研究會工程造價鑒定與糾紛調解專業委員會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冀建市研〔2023〕61號),2024年11月14日頒布并執行
《辦法》共分6章,主要包括總則、機構設置及職責、發布實施、附則等內容,共提出了13條規定。
1、關于總則。河北省建筑市場發展研究會工程造價鑒定與糾紛調解專業委員會是河北省建筑市場發展研究會專家委員會下設的單位,《通知》中明確了其服務宗旨。
2、機構設置及職責。明確機構設置和鑒定與糾紛調解專業委員會職責。
3、業務范圍施。規定了鑒定與糾紛調解專業委員會的業務范圍。
4、人員選聘與解聘。
(1)提出鑒定與糾紛調解專業委員會中專家應具備的條件
①基本條件:具有大專以上(含大專)或同等學歷;年齡不超 70 周歲;具有法律法規、工程造價、工程管理、工程咨詢、施工技術等專業知識和經驗,并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具有同等專業水平。
②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取得一級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或從事建設工程造價糾紛業務的律師工作或曾任審判員或仲裁員滿八年及以上的。
(2)專家聘任方式采取個人申請、定向邀請兩種方式。擇優選聘,聘期五年。
5、專家守則。鑒定與糾紛調解專業委員會專家應遵守的守則。
6、附則。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十四)河北省建筑業協會、省建筑市場發展研究會《關于建筑工程疫情防控費用有關問題說明》(冀建協字(2023)140 號),2024年11月20日發布
對河北省建筑業協會與河北省建筑市場發展研究會于2022年8月25 日聯合印發《關于建筑工程疫情防控費用計價有關事項的通知》(冀建協字〔2022〕116號)文件相關計價細節問題,進行說明:
一、關于根據冀建協字冀建協字(2022)116 號文中新冠疫情常態化防控費取費標準表下備注除稅系數4%?
按取費表計算的金額包含進項稅。除稅系數的理解、使用按照《建筑業營改增河北省建筑工程計價依據調整辦法》(冀建市〔2016)10號)中的規定執行。
二、關于計費基礎人工費+機械費的問題?
按照人工費+機械費調差后為基數進行計算。
三、關于疫情防控費用疫情期間施工的應急防控費的計算基數的確定,是否包括措施人工和措施機械的費用,是否包括總價措施的人工和總價措施的機械費?
單價措施費、總價措施費中人工費和機械費均作為計費基數。
四、關于應急防控費計算時,在調整定額消耗量 20%后是否再計取規費及稅金問題?
調整定額消耗量 20%部分僅計取稅金。
(十五)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發布黑龍江省2023年度建筑安裝等工程結算參考意見的通知》(黑建建〔2023〕5號),2023年10月31日印發
明確2023年度建筑安裝等工程造價,黑龍江省發布《意見》
根據相關規定,為合理調整和確定我省2023年度建筑安裝等工程造價,近日,省住建廳發布《關于黑龍江省2023年度建筑安裝等工程結算參考意見的通知》。對2023年1月1日以來有施工且尚未完成結算的工程,發承包雙方在依法履行施工合同的基礎上,可參照本參考意見調整。
依據《通知》——
人工費價差:合同中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執行;合同中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使用2010年省計價依據的工程,可參照人工單價110元/工日調整;使用2019年省計價依據及2020年《黑龍江省市政維修養護工程定額》的工程,可參照普工單價105元/工日、技工單價137元/工日調整。按《關于發布〈黑龍江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建筑與裝飾、通用安裝、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額及施工機械臺班、儀器儀表、建筑安裝工程費用定額)〉的公告》(第917號)執行的園林綠化、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可參照人工單價110元/工日調整。
材料費價差:合同中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執行;合同中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發承包雙方協商解決。發承包雙方應增強價格風險防范意識,在工程發承包、合同簽訂等環節,充分考慮市場材料價格波動的影響,明確風險范圍和幅度,合理確定和調整材料價格。
《通知》提出,自2019年4月1日起,采用一般計稅方法的工程,增值稅稅率由10%調整為9%。采用簡易計稅方法的工程,稅前工程造價的各構成要素均包含進項稅額:使用2019年省計價依據的工程,稅金按3%計算。營改增后,甲供材料(含工程設備)不計取稅金。國家稅收政策有階段性調整的,按相關稅收政策文件執行。冰雪(燈)工程結算,合同中對人工費價差有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執行;合同中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可參照人工單價110元/工日調整。冰雪(燈)工程的取費按市政工程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