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頒布《江西省市政工程設施養護維修估算指標(2023年版)》(試行)的通知
2024-01-09 來源: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贛江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局,省直有關單位,中央駐贛相關單位:
為完善我省工程造價計價依據體系,滿足當前市政工程設施養護維修的需要,根據國家有關規范、標準,結合我省實際,我廳組織編制《江西省市政工程設施養護維修估算指標(2023年版)》(試行)(以下簡稱本估算指標),現予頒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估算指標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我廳2003年發布的《江西省市政設施養護維修定額》(試行)和配套使用的費用定額同時廢止。
二、2024年4月1日前已簽訂合同的工程項目,其計價辦法仍按合同約定執行。
三、本估算指標由江西省城鎮發展服務中心負責管理和解釋,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意見和建議,請反饋至電子郵箱5105491@qq.com。
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1月2日
《江西省市政工程設施養護維修估算指標(2023年版)》詳見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