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建〔2024〕9號
各設區市住建局,福州市建設局,平潭綜合實驗區交建局、行政審批局,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項目計價行為,保障招投標各方合法權益,省廳制定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項目計價實施細則》。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項目計價實施細則》.doc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5月24日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項目計價實施細則》
政策解讀
一、出臺背景
近年來,我省持續推進工程招投標制度改革創新,堅持“制度+科技”,實施電子化招投標監管,招投標秩序向好的方向轉變。但在施工招投標市場仍存在招標控制價編制質量差、投標人隨意報價等問題,影響到公平、公正的招投標市場秩序。為進一步規范我省施工招標項目計價行為,省住建廳在《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投標工程計價實施細則》(閩建筑〔2022〕10號)基礎上,修訂出臺《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項目計價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實施細則》自2024年9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閩建筑〔2022〕10號文同時廢止。
二、主要內容
《實施細則》內容包含:正文5章及附則,共計27條。
一是提升招標控制價編制質量。列明工程量清單和招標控制價應當重點把關的事項,并要求招標人確保其準確性和完整性。同時,明確潛在投標人可以依法就工程量清單和招標控制價中不合理的計價規定向招標人提出異議,異議未受理的可以向屬地招投標監管部門投訴。
二是加強招標過程計價管理。根據住建部有關計價管理規定和賦予招標人自主權,允許招標人可以要求投標人的投標報價由注冊造價師簽署,確保編制質量。針對投標人隨意報價問題,列明投標報價存在的異常情形,作為評標專家的評審重點。采用“評定分離”的,招標人發現中標候選人存在不合理組價情形的,審慎確定其為中標人。
三是嚴格標后計價管理。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現招標控制價確屬錯誤且投標人事先有提出的,不納入風險承包范圍,據實調整工程合同價款,從而保障投標人利益。招標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現中標人不合理組價的,按照不利于中標人原則調整工程合同價款,從而保障招標人利益。
四是強化招投標監督檢查。要求招投標監管部門對因不合理組價的投標人、列為“招投標重點監管對象”的市場主體予以重點檢查。發現投標報價呈現不合理規律性、差錯異常一致的,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情形,依法予以立案查處。要求投標計價軟件各個更新版本應當通過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公共服務平臺發布,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