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發布時間:2024年10月10日
京建發〔2024〕374號
各相關單位:
為落實《北京市城市更新條例》,加快推進我市城市更新工作,現將《關于優化本市城市更新項目審批服務推動并聯辦理的工作方案(試行)》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5日
關于優化本市城市更新項目審批服務推動并聯辦理的工作方案(試行)
為優化本市城市更新項目審批服務,探索建立科學合理的手續并聯辦理工作機制,根據《北京市城市更新條例》和優化營商環境改革有關工作要求,集成“一件事”辦理相關政策,形成城市更新項目實施路徑,不斷激發城市活力,促進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系統觀念、守正創新,堅持問題導向、首善標準,以提升城市更新審批工作效能為重點,以提升企業、社會獲得感,解決市場主體和市民群眾反映的難點堵點問題為目標,進一步明確城市更新項目審批手續并聯辦理的適用范圍、服務機制、審批流程和工作要求,促進實施方案聯合審查和手續辦理重點環節統籌銜接,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通過有效整合行政審批資源,簡化優化流程,提高辦理效率,不斷深化“放管服”改革,鞏固和擴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成果,持續提升市場主體、市民群眾滿意度和參與城市更新積極性。
二、適用范圍
根據《北京市城市更新條例》,統籌主體或實施主體依據審查通過的實施方案申請辦理投資、土地、規劃、建設等行政許可或者備案,由各主管部門依法并聯辦理;符合本市社會投資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要求的,依據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等14部門《關于規范社會投資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的若干規定》(京規自發〔2023〕228號)等規定辦理。
屬于以下城市更新項目且實施方案已通過聯合審查的,統籌主體或實施主體可依據本方案申請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1.區域綜合性城市更新項目;
2.涉及用地功能、建筑規模、建筑高度調整,土地用途轉換,土地利用方式改變,使用五年過渡期政策,業態和經營方式發生重大變化等情形的項目;
3.涉及重大公共利益調整、重大公共安全保障的項目;
4.其他由區政府確定需要編制實施方案的項目。
三、建立城市更新項目審批服務機制
(一)主動靠前服務。各部門在反饋實施方案聯合審查意見的同時,應明確下一階段需辦理的具體審批事項及辦理條件、標準、流程、法律責任等,由區政府指定的區級行業主管部門統一匯總,形成一次性告知單,與聯合審查意見,同步向統籌主體或實施主體反饋。在正式申報審批事項前,區行業主管部門要主動做好政策指導和服務。
(二)推行一窗受理。各區政務服務中心依托工程建設專區,設立城市更新項目綜合窗口,并依法依規為項目統籌主體或實施主體提供收件、受理、審批、幫辦代辦等服務。各區審批服務部門應選派業務骨干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為項目審批提供專業支撐。
(三)部門信息共享。城市更新項目實施方案通過聯合審查后,區城市更新主管部門通過本市城市更新信息系統,將審查意見、實施方案,推送至區發展改革、規劃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經濟和信息化等部門,為立項、用地、規劃、施工等審批事項辦理提供信息支撐。各審批部門按照職責推進城市更新并聯審批工作,確保關鍵環節緊密銜接,按照承諾時限要求審批辦理涉及事項,及時作出審批決定。審批事項辦理完畢后,及時共享相關信息,實現部門協作資源互通,提高審批效率。
(四)建立會商機制。各區政府定期組織發展改革、規劃自然資源、財政、住房城鄉建設、經濟和信息化等相關部門召開項目協調推進會議,聽取統籌主體或實施主體意見建議,市、區相關部門針對項目審批遇到的問題進行會商研究、提出解決方案并實現互認,作為手續辦理的依據。
四、簡化優化項目審批工作流程
(一)項目立項。社會投資項目實施主體依據審查通過的實施方案依法依規向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部門申請辦理立項手續;政府投資項目嚴格按照國家及本市政府投資管理相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牽頭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二)土地配置方式。開展城市更新活動的,國有建設用地依法采取租賃、出讓、先租后讓、作價出資或者入股等有償使用方式或者劃撥方式配置。采取有償使用方式配置國有建設用地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采用協議方式辦理用地手續。規劃自然資源部門將北京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補充協議的繳費信息通過線上或線下推送至稅務部門,稅務部門完成征繳后將征繳情況反饋至規劃自然資源部門,不再要求統籌主體或實施主體提交。如涉及劃撥等形式獲得土地的,按照實際情況辦理用地手續變更事項。(牽頭部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三)“多規合一”審查流程。城市更新項目納入本市城市更新計劃的,規劃自然資源部門不再出具“多規合一”初審意見。實施方案中規劃設計方案達到“多規合一”會商深度要求的,實施方案通過聯合審查的項目直接納入“多規合一”協同平臺進行會商?!岸嘁幒弦弧眳f同平臺會商階段可不再次征求之前已參加實施方案聯合審查并出具意見部門的意見。 (牽頭部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四)規劃和施工手續辦理。對于實施方案或規劃設計方案中明確不改變建筑使用功能、不改變建筑規模、不改變建筑外輪廓的更新改造項目,可直接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其中,依據《關于明確社會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工作要求的通知》(京規自發〔2022〕118 號)對位于重要大街、歷史文化街區、市政府規定的特定區域外立面裝修的項目,先辦理外立面裝修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再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除上述情況外的其他更新改造項目,涉及改變建筑使用功能、增加建筑規模、改變建筑外輪廓、改變建筑布局、改變建筑主體結構引起建筑規模、層數、高度等發生變化的項目,直接納入“多規合一”協同平臺會商階段辦理規劃手續,再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屬于《北京市限額以下小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辦法(試行)》(京建發〔2023〕285號)《關于實施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豁免清單的函》(京規自函〔2023〕2194號)規定情形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牽頭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五)消防設計審查和施工圖備案辦理。按照本市建設工程施工圖管理規定,屬于需上傳施工圖的城市更新項目,建設單位應分別聯合勘察、設計單位將施工圖設計文件(含勘察文件)上傳至北京市施工圖數字化監管平臺。對于上傳的施工圖,系統將自動加蓋經電子簽章的二維碼進行保存,并對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管部門提供及時下載功能。對于特殊建設工程,項目實施主體通過北京市施工圖數字化監管平臺申請開展消防設計審查,審查合格后核發《特殊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意見書》。(牽頭部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六)竣工聯合驗收。依據相關規定,鼓勵本市符合竣工聯合驗收辦理條件的城市更新項目實行竣工聯合驗收,可采取通過優化辦理流程、壓縮辦理時間等措施,進一步優化項目工程竣工聯合驗收工作。(牽頭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七)證照辦理。對于利用城市更新項目從事商業經營的,城市更新項目實施方案通過聯合審查的,統籌主體或實施主體可持區城市更新主管部門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審查意見和實施方案,出具住所證明文件,無需提交房屋權屬證明文件。相關經營主體辦理涉及照后有關許可事項的,可不再要求重復提供房屋權屬證明及用途證明等相關文件。(牽頭部門:市市場監管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實施,明確職責分工
各區城市更新主管部門要抓好綜合協調,積極謀劃、加強統籌,積極搭建溝通平臺,加強部門協作配合,及時解決審批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各類項目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發揮牽頭部門作用,積極對接主體訴求,有效推動項目手續辦理和實施落地。
(二)提高服務意識,主動擔當作為
各審批部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切實落實好優化城市更新審批服務等相關事項。要進一步提高“向前一步”的工作意識,主動履職盡責,提高服務水平,做好工作銜接,合力化解難題,全面提升行政審批工作效率。
(三)強化市區協同,及時總結經驗
市級相關部門要按照“吹哨報到”工作機制,加強對各區城市更新項目行政審批的政策解讀和業務指導。各區可結合工作實際開展項目試點,加快形成更多可復制、可推廣的項目審批工作經驗,創新工作方法,加強示范帶動,增強工作實效。
(四)強化監督管理,科學有序推進
各區政府要夯實城市更新工作監督管理責任,緊扣關鍵環節、重點問題,盡快建立健全城市更新項目全流程、全鏈條的服務管理體系。各區城市更新主管部門要高度關注城市更新項目審批實操中出現的各類問題,及時反饋主責部門,確保堅守法律底線,有效防范風險,促進各項工作科學、規范、有序運行。
六、施行時間
本方案自2024年10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